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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聽到有情侶分手是因為「個性不合」時
都覺得一整個在放屁
特別是那種已經交往n年的〈n可以從個位數到兩位數可自行填寫
都相處那麼久了
突然來句「個性不合」所以分手是怎樣
一輩子是有幾個n年可以在那邊磋跎〈特別是女人
可是現在,卻能了解其中的意義了

 

 

一開始交往
即使個性上有所衝突
都可能可以以「我可以忍受」、「我可以改變他」、或「慢慢就會習慣」之類的鬼話來說服自己
然而真的是這樣嗎?

 


時間久了,對對方的包容,也因為很多原本你以為可以的東西消磨掉後
兩個人之間還剩下什麼?
只有爭吵和衝突隨即而來吧~!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嗯~我們分開了!」
「為什麼?」
「沒什麼,個性不合吧!」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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