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情人、前女友、ex....
指的似乎是同一種身份
那麼上述的三個名詞與「朋友」呢?
中間應該是「」還是「」?

 

一般的情況下,放上等號應該是沒問題的
畢竟是兩個原本如此互相熟悉跟了解的人
所謂一般的情況是指
朋友→情人→分手後回到朋友
然而~如果兩個人一開始的關係就是情人呢?
所以變成
情人→分手後是....??
〈以我的邏輯跟理性,似乎只能分析到這了〉

 

原本就沒有那一層關係存在
期望分開後兩人間能維持什麼?
是雞肋吧  我曾這樣問過V
食之無味,棄之可惜

是嗎?


又或者是...
以怎樣的方式分開
才是決定「=」或是「≠」的重點呢?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oolcoo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